经国务院批准,1988年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与阿拉伯国家农工商会总联盟在叙利亚大马士革共同签署协议并成立了中国—阿拉伯联合商会。
中阿联合商会系自愿成立的非盈利组织,旨在增进中国与阿拉伯国家之间的过户了解与友谊,促进双方经济贸易合作关系的发展。联合商会遵循各自国家的法律,在其业务范围内,竭诚为各会员国的工商企业服务。联合商会本着进一步扩大中国与阿拉伯国家之间的贸易往来和经济技术合作的精神进行工作,其主要职能如下:
(1) 联合商会双方相互提供各类进出口贸易的统计数字,海关关税规定及有关经济法规的资料,交换各自出版的刊物,并在各自出版的刊物上介绍对方国家经济贸易发展的情况。
(2) 任何会员国家的企业或个人通过函电或拜会提出贸易或投资要求时,联合商会双方应积极地为起寻找并介绍本国的贸易伙伴及合作对象。
(3) 鼓励并协助会员国在其他会员国参加博览会、举办展览会。
(4) 鼓励并安排会员国的国营和私营企业代表团的互访。
(5) 鼓励并促进中国—阿拉伯合资、合作及独资企业的建立。
(6) 鼓励并促进中国与阿拉伯国家之间旅游事业的发展。
(7) 鼓励并支持会员国的企业和公司本着友好的精神,通过协商调解或仲裁的方式解决他们之间在经济贸易交往中产生的纠纷。
主要活动:
—联合商会的理事会会议在中国和阿拉伯国家轮流召开。第一届理事会会议于1995年10月在中国北京举行。李岚清副总理会见了中阿双方理事会成员,祝贺中阿联合商会第一届董事会的召开并希望联合商会能成为中阿企业界交往的桥梁与纽带。
—第二届理事会会议于1996年6月在黎巴嫩首都贝鲁特召开。黎巴嫩总统、总理、议长分别会见了双方理事会成员。
—第三届理事会议于1998年5月在约旦首都安曼举行。约旦首相会见了中外方与会代表。
—第四届理事会议于2001年6月在中国大连召开。吴仪国务委员会间了中阿双方代表。
—第五届理事会议于2003年1月在阿联酋迪拜召开。阿联酋经济部长会见了中阿双方代表。
—第六届理事会议于2007年10月底在北京举办,回良玉副总理会见双方代表。会后,阿方代表团赴青海西宁参加2007中国(青海)国际清真食品及用品展。